Angelababy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,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六万元

4月25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:杨颖(英文名:Angelababy)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。

声明中表示:被告“我是微微宝宝”因连续发布多条侮辱、诽谤杨颖的博文,包含诸多低俗、下流及不实言论,被判侵犯杨颖的名誉权,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须连续30日在其涉案网络账号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向杨颖赔礼道歉,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损失共计60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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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声明中也再次提醒广大网友: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在网络中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应该公开发布侮辱、诽谤性言论来发泄情绪,逾越法律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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